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卫生计生委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 石景山”网站(http://www.bjsj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卫生计生委行政办公室(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6号;邮编:100043;联系电话:88605025)。
一、 概述
2018年,区卫生计生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石景山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不断加大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真正做到方便群众办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较好地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力度,做到委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与全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各科室的职责和分工,强化部门责任,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开展,推动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重点突出,促进公开
我委按规定做好了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了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政府采购情况等。全面梳理了北京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区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做好本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清理规范工作。我委完成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并实现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的动态更新。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8年,我委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更新信息。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9条,其中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018年,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6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及时准确了解信息,我委将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版)按时移送至区档案局、图书馆、行政服务大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版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浏览、查阅。
(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2018年,我委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38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1条;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37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区卫生计生委行政办公室为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部门。
(一)申请情况
我委201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人次。
(二)答复情况
我委按照工作流程,在法定答复日期(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了答复办理,出具告知书,并以纸质邮件形式寄(送)达,在办理过程中,我委工作人员及时与申请人电话沟通,做好解释工作,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我委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1名。我委举办信息公开培训班1次,接受培训人员30人次。
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继续深化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拓宽。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围绕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相关民生工作,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内容,进一步提高公开力度;加强依申请公开业务工作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升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石景山区卫生计生委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3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3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0 |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1 |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37 |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4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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