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委

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石景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11:53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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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落实《石景山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力度,做到委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明确科室职责与分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履行审查制度,落实审查流程。

  建立监督保障,办公室作为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全委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维护、及时更新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2021年,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其中: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11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4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信息15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信息16条,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信息8条,重点领域方面信息50条,疫情防控方面信息3条。

  我委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答复相关工作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申请机构信息、申请步骤、答复时限、救济渠道等信息。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人次,邮寄1人次,网页申请3人次,均已全部按要求和规定时限回复。

  我委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1名。举办信息公开培训班1次,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与认识,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0

1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主动性尚需加强。在主动公开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规范。

  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提高依法公开水平,加大管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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