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信访办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2019年重点工作。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石景山区信访办公室联系(地址: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8号;联系电话:68607139)。
一、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为平台,以信息公开专栏为载体,按照“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业务动态”五方面及时、准确、完整地发布更新各类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
(二)解读、互动、回应工作情况
我办不断拓宽民意和诉求表达渠道,大力推进网上信访建设,着力培育“随信而安”微信公众号,开通手机微信访,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网上信访逐步成为群众反映诉求主渠道。在网上与群众互动留言,及时回应群众关注问题,主要涉及金融诈骗、房屋产权证办理及物业纠纷等方面。
二、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随信而安微信公众号共721人关注,群众留言信息共1001条,全部及时回应。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2018年,针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人于9月29日,向我办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是石景山区政府2016年信访收案数和结案数和石景山区政府2016年信访维稳经费使用情况,我办及时进行了受理。
2.办理情况
关于“ 石景山区政府2016年信访收案数和结案数 ”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我办向申请人提供石景山区政府2016年信访收案数和结案数信息。关于“石景山区政府2016年信访维稳经费使用情况”属于不公开范围,我办不予告知该政府信息的内容。我办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按照受理、登记、答复、送达等流程进行办理,并将相关资料存档。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
2018年针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
2.行政诉讼
2018年针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申请0件。
3.举报投诉
2018年针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0件。
(五)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办就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负责,以区信访办综合办公室作为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8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同时,我办人员积极参加由区政府办公开科组织的培训会,以基础业务、政策法规、系统操作等培训为重点,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三、存在不足及2019年重点工作
(一)存在不足
我办将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有序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不断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深化政务公开运转规范,提高本单位政府信息的透明度以及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打造城市版“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二是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完善全区信访系统工作程序,确保群众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三是完善三级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实现“网上信访”互联互通,完善网上受理、网下办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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