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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报

石景山区信访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12:01     来源:区信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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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本机关共发布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0条;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共9条;信息公开指南信息1条;政务公开全清单1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全部按期答复。

  3.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本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督查督办科。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形成了主管领导审阅,办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一把手审批的“三审”机制,严把上网信息保密关,所有公开信息均填写《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单》。全办配有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公开创新力度不够、特色不多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下功夫认真加以解决。

  (二)改进情况

  一是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强化“随信而安”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途径,增进政民双向互动。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动态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jsjs.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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