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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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管理科

日期:2026-01-05 09:00     来源: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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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本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制订辖区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辖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负责规范辖区医疗保障相关业务的审批、参保登记、医疗费用审核等经办管理业务,依法配合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制订辖区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并督促落实。落实本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协助构建城乡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协调指导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组织实施本市公费医疗政策,承担辖区内中央在京单位公费医疗管理工作。组织辖区离休人员医疗费用统筹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医疗救助政策。承担国家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落实本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初审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推进辖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协助配合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负责辖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本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并对涉及医保范围内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本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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