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

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石景山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15:26     来源: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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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北京市石景山区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区医保局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石景山区医保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事项和考核指标,并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全年开展培训3次。
  区医保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机构职能、领导介绍等信息。区医保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或诉讼情况,无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主动公开文件。
  区医保局政务公开有以下创新工作:
  1.医保局创立“石景山医疗保障局专栏”门户网站,设置动态通告、行政执法公示、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便民服务,5个版块,每周更新1-3次。
  2.开展政策公开讲。委托第三方社会公益组织进行医保政策宣讲,制作公益广告一部,在石景山电视台播出2个月。在石景山电视台、各定点医疗机构、街道社保所等处播放;每个工作日,在专栏、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政策解读;不定期开展医保知识竞赛等,提高群众对医保知识的了解程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存在信息公开质量不高的问题。公开的信息中,我局的工作动态较多,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远未达到群众的期望和现代政府的要求。另外,公开信息的分类缺乏清晰的界定。
  今后,区医保局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石景山区医疗保障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总金额为0;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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