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

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石景山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7 11:12     来源: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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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北京市石景山区医疗保障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组织领导

  区医保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小组,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局办公室负责公开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落实。

  (二)主动公开

  区医保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机构职能、领导介绍等信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为社会保障,2022年共公开信息96条。

  2022年,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文件《石景山区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任务分工方案》(京石发〔2022〕18号);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石景山区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石政办发〔2022〕8号),均已完成社会意见征集,通过区司法局文审,编制政策解读、问题解答,并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2022年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共计2件,本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均为“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当面、网站等申请方式反馈到我局办公室,经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审阅后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设立监督小组,对公开内容进行常态化监督。根据《石景山区医保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事项和考核指标,并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全年开展培训3次。

  (五)平台建设

  1.创立“阳光医保石景山”微信公众号,由专人维护,每工作日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动态、执法公示、办事指南等各类信息,2022年自主发布 250条“每天一分钟 医保真轻松”医保政策小问答,发布208条原创信息,转发优秀文章227条。设立专人对群众留言进行及时沟通、回复,协助其办理医保业务,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并开设便民服务查询,方便群众查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药品目录等内容。

  2.创立“石景山医疗保障局专栏”门户网站,设置工作动态、依法行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办事指南等4个版块,2022年共发布信息317条,同时设置便民服务查询链接,方便群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药品目录等内容。

  3.不定期举办医保知识竞赛活动,2022年共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条例、医疗救助等医保知识竞赛10次,共计3万2千余人/次参与活动。

  4.2022年8月设立医保政策咨询电话三部,由专人及时解答群众问题,自成立共接听电话约5000余人次,达到电话接听率100%,群众满意度100%,接诉即办“0”投诉,有效解决了群众关切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5. 委托社会公益组织进驻医院、企业、街道社区等地点进行医保政策宣讲。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释义》宣传月活动,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单位的重点部位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共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制作医疗保障公益广告,在石景山电视台循环播放。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存在理论学习水平有待提高,对政治性、敏感性词语学习不够深入、不够敏感;政务新媒体建设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对政务新媒体建设不到位。

  今后,区医保局将从以下三点进行改进、提高。

  一是加强调度。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落实,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建立常态化审核机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做到源头整改、正本清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出现问题。

  二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对政务公开全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明确信息产生科室的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三是注重学习。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培训,熟练掌握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政策,重点针对易出现错敏词等进行专项培训。利用“午间半小时”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度区医保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jsjs.gov.cn/index.shtml,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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