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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石景山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7 15:43     来源: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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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北京市石景山区医疗保障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组织领导

  医保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小组,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明确局综合科负责公开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落实。

  (二)主动公开

  医保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机构职能、领导介绍等信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为社会保障,2023年共公开信息86条。

  2023年,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文件0件。

  (三)申请公开

  2023年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共计2件,本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均为“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当面、网站等申请方式反馈到我局办公室,经主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阅后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设立监督小组,对公开内容进行常态化监督。根据《石景山区医保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事项和考核指标,并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全年开展培训2次。

  (五)平台建设

  1.创立“阳光医保石景山”微信公众号,由专人维护,每工作日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动态、执法公示、办事指南等各类信息,2023年自主发布“每天一分钟 医保真轻松”医保政策小问答247条,发布原创信息171条,转发优秀文章1281条。增加普惠健康保相关栏目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发布最新办事指南29篇

  2.创立“石景山医疗保障局专栏”门户网站,设置工作动态、依法行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办事指南等4个版块,2023年共发布信息515条。

  3.以持续关注石景山区老年人权益为出发点,区医保局配合区政务服务局创新开设“长护险制度试点专栏”,设置政策解读、宣传视频、网友互动等板块,提高群众对长护险的知晓度。

  4.不定期举办医保知识竞赛活动,2023年共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条例、医疗救助等医保知识竞赛8次,共计4.2万人次参与活动。

  5.设立医保政策咨询电话实现1号多线功能,成立咨询专班由专人及时解答群众问题,共接听电话约3.2万余人次,接待现场咨询约1.7万人次,网上咨询1500余人次。

  6.委托社会公益组织进驻医院、企业、街道社区等地点进行医保政策宣讲120场。开展跨省异地就医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向80家定点医疗机构、33家药店、9家街道、153个社区发放宣传材料,共发放宣传海报、宣传手册近2.2万份,以“六进”形式开展对外培训90余场。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机制不够完善,创新点不多;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相对单一,仍需在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上做努力;三是对政治性、敏感性词语学习不够深入、不够敏感。

  下一步,区医保局将通过以下举措进行改进: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和“阳光医保石景山”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知情度;二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例如:小视频、漫画、动画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三是举办专项培训,针对易出现错词等进行专项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度区医保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jsjs.gov.cn/index.shtml,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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