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2.指导协调和监督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
3.牵头落实国家、北京市及本区安全生产方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确定事项、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4.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
5.负责拟定本区安全生产督查规章制度、规划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6.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管理,负责隐患的挂账、督办治理及销账等工作。
7.负责综合统计指标及数据的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有关重大政策研究、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9.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0.承担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1.落实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相关单位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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