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局

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石景山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7 15:06     来源:北京市石景山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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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石景山区应急管理局通过石景山政府网站、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及首都之窗网站等不同途径向社会公开应急管理类工作信息394篇,累计刊登转载600条次,相关工作信息被《石景山新闻》报道 20次,被“北京石景山”微信公众号报道88次,被《石景山报》报道4条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石景山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和标准,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予以公开2件,全年未产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府公开工作要求,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关信息,畅通工作监督渠道,集中规范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并做好文件解读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批程序。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加强“石景山应急”微信公众号建设,将新媒体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应急科普、问题咨询的沟通渠道。二是做好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的工作,及时发布相关新闻动态,及时社会关切,做好群众咨询工作,通过多种渠道灵活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六)教育培训情况

  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会议和培训活动,及时组织全局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员,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意识。

  (七)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流程管理。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做好信息人员队伍建设,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二是严格信息审查。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避免发生信息发布不实、涉密信息上网等问题,确保信息准确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渠道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统筹,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信息的更新力度,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三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素质提升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四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探索信息公开新举措,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五是扎实做好新媒体管理,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优化新媒体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不断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和影响力,持续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度北京市石景山区应急管理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北京 石景山)网址链接为http://www.bjsjs.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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