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区园林绿化规划管理有关工作。参与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涉及园林绿化的编制、修订、体检和评估工作。组织编制园林绿化系统规划。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有关绿化用地的内容。承担公共绿地规划设计方案和重点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组织论证和评审的有关工作。承担土地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绿线管理、承担土地确权、绿化代征绿地的接收管理工作。依法承担本局行政许可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制定相关办理流程、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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