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落实《北京市石景山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jsjs.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5号A210室 邮编:100049 联系电话:010-68291700/68291705电子邮箱:ylj@bjsjs.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落脚点,紧紧围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按照《石景山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政办发[2017]24号)要求开展工作,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度深度、规范公开程序、答复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网络舆情回应等方面卓有成效。
二、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2017年我局绿化工程项目共计15个,通过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工程项目,由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统一对外公开进行招投标程序,程序公开、公正、透明,无徇私舞弊现场发生;审批事项共产生54件:树木移植砍伐35件,林木移植砍伐14件,林地征占用审批3件,一二级防火区举办大型群众活动审批2件,符合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事项审批要求,程序严谨无差错;按照区财政局统一要求,我局财务公开共计2项,无漏报、误报现象;通过区委宣传部传递的微博舆情共计2条,均已回复完成,未发生不良影响;我局微信公众号“石景山绿化办”发布消息56条,均办理信息类保密审查单。
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一)组织机构变更和制度建立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完善机构成员,明确机构职责,研究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内容;对全局制定并下发《园林绿化局关于规范公文制发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局各单位信息发布工作,严防因涉密信息、内部敏感信息违规发布引发失泄密事件。
(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落实情况
2017年,为继续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区保密局的统一要求,制定《园林绿化局关于规范公文制发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基层单位开展保密审查工作。全局范围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住”。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坚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所有审查通过后,按照统一格式和标准,确定专人录入,进行全面公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我局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条,其中微信方式公开56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申诉、复议或诉讼。区园林绿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实现了稳步提升。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继续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目前我局有1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1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橱柜,各受理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均已通过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指南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在局办公楼二层A207室,建立独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橱柜,将每年产生的信息公开的内容,按年度装盒及时摆放进信息公开受理场所的橱柜方便查找。
(一)申请情况
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2017年度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属于邮寄申请。
(二)答复情况
2件申请全部办结。从答复类型来看,2件均属于主动公开。
(三)行政复议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四、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扎实开展,但也还存在不足,主要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提高,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等。今后,我们将结合园林工作特点,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积极倡导节约园林,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方便群众办事,努力建设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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