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落实《北京市石景山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5号A210室邮编:100049联系电话:010-68291700/68291705电子邮箱:ylj@bjsjs.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落脚点,紧紧围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按照《石景山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开展工作,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度深度、规范公开程序、答复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网络舆情回应等方面卓有成效。
二、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2018年我局绿化工程项目实施84.3公顷,其中新建77.34公顷,改造6.96公顷,通过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工程项目,由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统一对外公开进行招投标程序,程序公开、公正、透明,无徇私舞弊现场发生;审批事项共产生45件:树木移植砍伐35件,林木移植砍伐7件,一二级防火区举办大型群众活动审批3件,符合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事项审批要求,程序严谨无差错;按照区财政局统一要求,我局财务公开共计2项,无漏报、误报现象。
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一)规范网络发布落实情况
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和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制定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网络发布政务公开内容及相关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流程,对全局制定并下发《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关于规范网络发布政务公开内容及相关信息保密审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局各单位信息发布工作,加强网络公开审查力度,严防因涉密信息、内部敏感信息违规发布引发失泄密事件。
(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落实情况
2018年,我局继续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全局范围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住”。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坚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所有审查通过后,按照统一格式和标准,确定专人录入,进行全面公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我局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业务动态类157件;行政职责类48件;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申诉、复议或诉讼。区园林绿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实现了稳步提升。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继续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目前我局有1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1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橱柜,各受理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均已通过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指南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在局办公楼二层A207室,建立独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橱柜,将每年产生的信息公开的内容,按年度装盒及时摆放进信息公开受理场所的橱柜方便查找。
(一)申请情况
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2018年度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
(二)答复情况
6件均属于依申请公开。
(三)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四、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内容稍显迟缓,部分时间性较强的信息没有做到及时公开;二是公开信息不够全面,部分栏目公开内容定性不准;三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创新。2019年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主要有:
一是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加强常态化管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收集整理更加丰富的信息公开内容,认真做好主动公开、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信息界定,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充实完善,以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是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报刊、杂志或网站,拓宽群众了解园林工作渠道,丰富宣传公开内容。运用市长热线、市长信箱、局长信箱做好网上咨询回复、投诉监察等工作。通过互联网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互动,广泛征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信息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2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5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0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3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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