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预算01表)
二、收入总表 (预算02表)
三、支出总表(预算03表)
四、项目支出表(预算04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05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10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1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预算12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预算13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14表)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等工作。组织实施园林绿化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林业和湿地生态补偿工作。
3、负责本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4、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园林绿化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区绿地的养护管理进行监督。负责代征绿地的接收管理。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公园、风景名胜区建设和管理。落实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负责公园、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
5、负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负责林果、花卉、蜂蚕资源利用等行业管理。负责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本区林业改革和林业发展工作。落实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种草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种草质量。负责推进园林绿化改革相关工作。
7、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审批、审核、监督、检查占用林地、城市绿地和采伐、伐移树木等事项。负责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8、负责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落实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区园林绿化局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本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9、负责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工作。拟订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林业碳汇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负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承担石景山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区园林绿化局要切实加大本区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加强森林、湿地、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首都生态安全。
区园林绿化局设6个内设科室、3个下级单位。6个内设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主体责任办公室)、绿化发展科、建设管理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科)、资源执法科、规划审批科(法制科)、财务审计科。3个下级单位分别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绿化养护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森林防护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部门行政编制23人,实际23人;事业编制83人,实际70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
离退休人员18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9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工作将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立足“三区”定位,深入实施“两大战略”,统筹做好“四个融合”文章,夯实森林城市绿色本底,全面推进花园城市建设,逐步推动城市绿化向彩化美化立体化升级,为高标准打造新时代首都城市复兴新地标,绘就“复兴之城、活力之城、美丽之城、品质之城”石景山花园城市图景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1.规划引领,系统实施,打造魅力花园式示范街区典范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以“森林石景山 美丽花园城”为目标,全面落实《石景山区花园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及《石景山区花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确保花园城市建设基本路线图的稳定;编制《石景山区“十五五”时期园林绿化发展规划》,谋划好“十五五”时期园林绿化发展的时间表、优先序、路线图。二是试点先行,结合城市更新及产业转型契机,着力研究新首钢精华片区实施策略,推动“厂区”向城市“活力花园街区”转变,着力打造后冬奥时代花园城市更新“首钢模式2.0”。2025年重点聚焦首钢园核心区域群明湖周边,打造“一湖、一轴、多节点”景观结构,重点提升群明湖周边节点景观效果,实现与市政路空间的无界融合,研究桥下空间垂直绿化,为首钢园核心区域增彩延绿。
2.多元建绿,增花添彩,营建色彩斑斓的城市生态空间
一是全龄友好、融彩于园。重点做好西黄村体育文化公园、茂华公园、青年林公园等3处全龄友好型公园改造,因地施策、科学彩化,提升公园绿地的服务功能,打造可参与、可互动的全龄友好型市民花园典范。二是结合林荫路建设以及行道树银杏景观专项提升工作,以“一路一策、一街一景”为原则,打造特色彩化林荫大道示范段,选择韵兴街、景顺街和鲁谷路,分别利用春季泡桐(华林桐)与夏季栾树打造百姓最美回家路;在首钢园和银保园重要道路秀池西街和雍王府街分别打造椿树繁花、白蜡渲秋景观大道。三是推进金安桥西北侧地块等7处小微绿地建设,着力塑造季相丰富、多感官体验的“美边丽角”。四是利用银河大街、鲁谷路等条件较为优越的城市道路,采取垂直绿化彩化、“去市政化”空间调整等形式,塑造“三季有彩、四季常绿”的多彩城市画廊。五是充分落实“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要求,配合地下停车库建设时序,持续推进调色板城市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续建。六是借助“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0.73公顷“留白增绿”绿化,推进完成12公顷苫盖地块绿网揭除。
3.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大力推进储备项目谋划研究
一是借助“两园一河”融合发展契机,持续推进首钢东南区城市公共空间立项工作,着力打造兼具休闲社交、运动健身、平急两用功能的创新型蓝绿韧性公园典范。二是按照“平急两用”原则,着力推进石景山区八大处、法海寺区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立项实施。三是深入落实北京市绿道系统专项规划,大力推进以西山永定河文化带绿道、一绿城市公园环绿道为重点的环区骨干绿道环建设可行性研究。四是聚焦浅山区生态保护修复,开展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建设可行性研究。
4.社会共治,共建共享,汇聚花园城市公众参与的合力
一是充分发挥林长制优势,加大信息共享和宣传共治工作力度,协同助力花园城市建设。二是持续推进区级、社区级和“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做好春季重大义务植树活动组织筹备和协调保障,持续推动义务植树从一季绿化向全年尽责拓展。三是着力开展市花市树和乡土植物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小家大家联动联通,促进和巩固社区绿化成果。四是积极参与市民花园节、家庭园艺嘉年华等品牌活动,组织园艺驿站开展多种形式的园艺活动,打通生态惠民工程建设最后一公里。
5.整体保护,系统治理,着力夯实韧性生态资源基底
一是推进全区古树名木保护,“一树一策”实施古树保护性复壮及古树生境整体保护试点项目,讲好古树故事。二是强化园林科技支撑,搭建智慧园林系统平台架构,打造公园智能化改造升级试点。三是开拓思路,不断提升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智慧巡养监管平台;协同公园管理中心创新公园管理运营模式;持续推广应用膜式好氧堆肥处理大批量园林绿化废弃物技术。四是强化绿化资源保护管理,有序开展园林资源动态监测、森林督查等工作,逐步实现森林资源数字化管理。五是持续完善森林防火体系,实现森林火灾预防智能化、动态化管理。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17366.13万元,比2024年22034.67万元减少4668.54万元,减少21.19%。主要原因是2025年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市局资金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649.5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1.02%,比2024年3562.54万元增加87.03万元,增长2.4%。
(二)项目支出预算13716.56万元,比2024年18472.13万元减少4755.57万元,减少25.74%,减少原因2025年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市局资金减少。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园林绿化业务经费、绿地养护保洁经费、2025年林改市转移支付资金、五河十路管护经费、森林防护业务费、区林长制工作经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4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万元,比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4万元。其中:
1、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0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0元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0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9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7.2万元减少0.4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34.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66.72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9.57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2个,占本年预算项目12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3716.56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车辆7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附件: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项目支出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6.财拨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1.三公经费支出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1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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