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宣传、指导及咨询工作。编制和落实本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统筹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源调配。协调解决保障性住房工作涉及的相关问题。发布本区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承担住房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保障性住房收(回)购、配租、配售和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开展住房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北京市有关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承担对区属单位房改售房方案的审核和中央、市属单位房改售房、康居住宅、集资建房方案的备案工作。贯彻落实本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化政策。审核区属企业(含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承担本区公有住房租金改革政策的宣传指导和监督落实工作。落实本区国家公务人员住房政策。承担对区属单位售房款支取使用的审核工作。承担对按房屋所在地市属单位和其他单位房屋及设备维修工程售房款支取使用的审核工作。指导区属单位住房资金的归集和使用。指导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工作。承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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