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3-03-20 10:47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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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委网站www.sjsjs.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住建委法制科,联系电话:68864312。

                              一、概述

2012年,我委以推进我区“大调整、大建设、大发展”工作为中心,坚持“大城市建设”的理念,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狠抓落实,规范管理加强机制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有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各主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了相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为了更好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相关的工作方案,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建设、工作思路、工作职责、方案计划等进行研究部署。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法制工作主管领导分管,严把关、抓落实、重管理,对相关工作人员制定岗位负责制,并定期根据政府信息产生情况对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我委制定了《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办理工作流程图》等相关工作制度,包括了保密审查、信息清理、主动公开信息移送、考核办法等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我委网站,公布了受理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信息,使办事群众更加便捷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途径,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25 %;法规文件类信息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5.41%;业务动态类信息2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8.33%。

 

自《条例》施行以来,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2条(自《条例》施行至2011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4条,根据行政职责调整,对部分信息进行调整撤销。)

  

三、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1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件,当面申请36件,占总数的64%。同上年相比,增加18件。

(二)答复情况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件(共拆分信息68件),全部为拆迁信息咨询类。答复情况为:

公开信息33件,占总体的比例为48.52%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2件,占总体的比例为17.65%

政府信息不存在5件,占总体的比例为7.35%

已主动公开信息2件,占总体的比例为2.94%

采取书面答复形式6件,占总体的比例为8.82%

部分公开9件,占总体的比例为13.24%

补正说明1件,占总体的比例为1.47%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 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6件,均为原告申请撤销政府信息部分告知书,我委按照法院判决并依据“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对原告的申请进行了重新答复。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委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机制建设、申请受理、工作方法上取得了一定进展,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如下:

1、对产生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我委将积极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避免出现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等问题。

2、对工作人员培训开展较少。我委将加大工作培训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纳入到日常的培训工作中。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委总结出了以下两点经验:

1、合理采用书面答复,提高办事效率。有些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对申请内容描述不具体、不明确,在办理过程中很难确定需要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我委采取书面答复的形式,对与申请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情况进行说明,并指导群众正确的申请自己需要的政府信息。此做法使申请人对所需的信息有了充分的了解,同时也减少了对无效申请信息查阅的工作量,既保证了百姓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2、耐心解释,指导群众正确维权。在受理涉及拆迁类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大部分申请人的申请目的是要求在拆迁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针对此类申请人,我委在受理此类信息公开申请时,主动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引导申请人以信访的形式或采取司法途径维护其自身权益,并联系相关业务科室,及时为群众解答困惑和解决问题。此举既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又节约了行政成本。

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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