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委网站www.sjsjs.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住建委法制科,联系电话:68864312。
一、概述
2013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的工作部署,我委紧紧围绕全区“坚持科学发展、深化全面转型、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新城区”的发展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结合职能任务,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相关政府信息和群众关切事项,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区政府有关精神要求,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各主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我委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及时调整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方案计划、措施办法,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制定岗位责任,主管领导严格把关、狠抓管理,根据政府信息产生情况定期对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章立制,提升质量。为保证和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我委专门拟定并建立了《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办理工作流程图》等相关规定和工作制度,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信息清理、主动公开信息移送、考核办法等重要环节的操作规则。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便民,公开公正。
我委法制科在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过程中,做好信息发布渠道的建设和维护,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我委网站,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7.55 %;法规文件类信息11条,占比20.75%;业务动态类信息38条,占比71.70%。
自《条例》施行以来至2013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5条。

三、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受理情况。我委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8件,当面申请90件,占申请总数的65%。同比,增加54件。
(二)申请答复情况。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8件,分为:拆迁信息类和权属信息类。答复情况如下:
1、“同意公开”42件,占总体的比例为30.44%;
2、“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2件,占总体的比例为15.94%;
3、“信息不存在”18件,占总体的比例为13.04%;
4、“已主动公开”1件,占总体的比例为0.72%;
5、“书面答复”42件,占总体的比例为30.44%;
6、“部分公开”2件,占总体的比例为1.45%;
7、“告知补正”10件,占总体的比例为7.25%;
8、“告知重复申请”1件,占总体的比例为,0.72%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委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17件,其中7件申请人主动撤回,7件维持我委答复,4件等待审理结果。
我委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9件,均为原告申请撤销政府信息部分告知书,其中2件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等待法院审理结果,其他案件我委按照法院判决对原告的申请进行了重新答复。
五、收费情况
截至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委在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在机制建设、申请受理等环节取得了一定进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主动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内容仍不全面。下一步将结合职能定位,围绕群众关心事项,以区域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为重点,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二是由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关注度提升,要求提高,需求增加,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与工作中的新情况和群众的新要求仍有差距。对此,我委将结合转作风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使业务人员的工作熟悉程度不断提高。另外,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机关科室的联系沟通,获取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
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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