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石景山区住建委网站(www.sjsjs.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住建委法制科,联系电话:68864312。
一、概述
2014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石景山区住建委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目标要求和市住建委的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结合职能任务,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区域内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相关政府信息和群众关切事项,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区有关精神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各主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委法制科,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责任。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专项研究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方案计划、措施办法,有效保证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中,主管领导严格把关,狠抓管理,定期对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保证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建章立制,提升质量。为保证和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我委专门建立了《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办理工作流程图》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信息清理、主动公开信息移送、考核办法等重要环节的操作规则,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便民,公开公正。
我委法制科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过程中,组织协调业务科室做好信息发布渠道的建设和维护,定期进行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和更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主动公开信息包括法规文件类信息15条,占比10.49%;业务动态类信息128条,占比89.51%。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至2014年12月31日,我委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2条。

三、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受理情况。我委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7件,其中当面申请117件,占申请总数的75%,邮寄等其他申请方式40件,占申请总数的25%。
(二)申请答复情况。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7件,主要为拆迁类信息、权属类信息、法规文件类、许可证类信息、房屋备案类信息、保障性房屋类信息。答复情况如下:
1、“同意公开”69件,占申请总数的43.95%;
2、“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6件,占申请总数的10.19%;
3、“信息不存在”37件,占申请总数的23.57%;
4、“已主动公开”2件,占申请总数的1.28%;
5、“告知补正”10件,占申请总数的6.37%;
8、“非政府信息”23件,占申请总数的14.64%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由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案件16起,其中15件复议机关作出维持我委答复的决定,1件由复议机关作出撤销信息告知书重新作出答复的决定。
由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诉讼案件4起,均为原告申请撤销政府信息告知书,其中3件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为撤销信息告知书重新作出答复。
五、收费情况
2014年,我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收取检索费、复制费共15.6元。其中,检索费15元,复制费0.6元。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主动公开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结合日常受理情况和职能定位,围绕群众关心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内容。
二是由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涵义不明确,将信息公开与信访、咨询类事项诉求混淆,希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解决信访诉求的情况日益突出,增加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难度。对此,我委将积极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做好解释工作,在受理过程中做好分流,保证群众正确及时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从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三是强化组织协调。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窗口与业务承办科室间的沟通联络,保证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进一步实现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
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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