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石景山区住建委)根据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落实《北京市石景山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等事项。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北京 石景山”)(http://www.bjsjs.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住建委法制信访科,联系电话:68864312。
概述
2017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规定,石景山区住建委紧紧围绕《北京市石景山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区委区政府工作目标要求和市住建委的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保障群众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府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依法行政的信息公开工作原则,结合法定职责,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的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强化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区有关精神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各主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信访科,牵头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业务科室具体落实公开工作。在工作实施过程中,主管领导严格把关,狠抓管理,对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保证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今年,在领导分工调整后,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机构,确保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位。
(二)建章立制,提升质量。为保证和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我委专门建立了《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石景山区住建委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信息清理、主动公开信息移送等重要环节的操作规则,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便民,公开公正。
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过程中,我委通过网络形式不定期主动公开和更新有关信息,方便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了解,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了群众知情权。专门设立依申请政府信息申请场所,建立接待室,为申请人当面申请信息公开提供更好条件。
二、落实《北京市石景山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北京市石景山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及完成情况,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房源、程序、过程、结果及退出等信息”的要求,针对我区住房保障工作涉及群众数量多、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多,我们严格做好信息公开,我区已开工棚改安置房2900余套,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5800余套,均已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目标任务。累计向廉租补贴家庭、公租补贴家庭和市场租房补贴家庭共19000余户次发放租金补贴2500余万元,实现了“三房”租金补贴家庭依申请的应保尽保。在区政府网站住房保障专栏,针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资格审核、补贴发放等工作,共公示各类信息30余条,针对共有产权这一新生事物,及时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按照《北京市石景山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加大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审批、实施、进展情况公开力度”的要求,全力推动衙门口棚改项目,按照“九步五公开”的工作要求,完成暂停公告、评估机构公开选定、入户调查、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等公开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牵头成立拆迁信访接待组和违法建设整治组,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确保项目公平、稳定开展。2017年,在我委官网发布西黄村、北辛安、衙门口三个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公开共计45条,其中涉及各项目基本信息公开3条,各个项目推进情况信息公开42条。
我委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石景山报设置专栏,对于重点工作进度进行深入总结,对最新政策进行深入解读,2017年已经刊发十个专版,涉及北辛安棚户区改造、重点工程建设、地下空间管理、施工安全、绿色建筑、物业服务、绿色节能改造、工程质量、住房保障等方面,使群众深入了解政府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完成状态,并加大对绿色建筑的宣传,提升广大居民对高端绿色发展的认同和支持。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主动公开信息包括法规文件类信息5条,占比83.33%;业务动态类信息1条,占比16.67%。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至2017年12月31日,我委已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8条。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一)申请受理情况。我委2017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1件,其中当面申请55件,占申请总数的68%,邮寄等其他申请方式26件,占申请总数的32%。
(二)申请答复情况。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1件,申请内容主要为拆迁征收裁决类信息、房屋竣工验收备案类信息、行政处罚结果类信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类信息、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情况类信息等。答复情况如下:
1、“同意公开”39件,占申请总数的49%;
2、“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0件,占申请总数的12%;
3、“信息不存在”21件,占申请总数的26%;
4、“告知补正”8件,占申请总数的10%;
6、“申请人主动撤销”2件,占申请总数的2%;
7、“非政府信息”1件,占申请总数的1%。
五、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由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共3起,其中1件复议机关作出确认我委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2件为复议机关作出维持我委答复的决定。
由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3起,其中2件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为审理机关按照撤诉处理。
六、收费情况
2017年,我委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4月1日起本市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能完全及时对外公布。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全委公开工作机制,协调科室确定相对固定人员具体落实政务公开和主动公开工作,从而提高我委政务公开及主动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是一部分依申请政府信息的申请内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因时间周期过长,造成答复时难以按规定情况进行答复。今后将加强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前的审核工作,特别要求从答复时限、答复内容、答复形式等多方面全面审核,力求答复内容的完整性和答复程序的合法性。
三是继续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申请人将非政府信息申请事项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减少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风险。
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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