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14 11:57     来源: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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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委紧紧围绕主动公开类信息的范围,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为载体,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包括公开机构职能20条;权力清单5条;执法公示14条;部门文件1条;业务动态7条;通知公告3条;重点工作3条;重点领域126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委202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4件,已按期进行答复42件,正在办理中2件。

  已答复情况如下:

  1、“同意公开”20件,占申请总数的48%;

  2、“信息不存在”10件,占申请总数的24%;

  3、“非本机关政府信息”7件,占申请总数的17%;

  4、非政府信息5件,占申请总数的11%

  (三)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专门制订了《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明确了我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等重要环节的操作规则,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公正。

  根据市区有关精神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各主管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信访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科室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内容,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均需经过主管领导及主要领导逐级审批后方可作出。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涉及重大复杂疑难事项的,主要领导亲自统筹协调,相关科室联合办理,保证了我委对外公开的相关公开政府信息能够做到准确及时。

  专门设立依申请政府信息受理接待室,为申请人当面申请信息公开提供更好条件。同时,主动对外公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电子邮箱地址、邮寄地址,更大程度方便群众申请,让群众足不出户也可申请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2

  3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72

  -66

  244

  行政确认

  7

  -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8

  -3

  17

  行政强制

  1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27

  717.82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

  1

  0

  0

  0

  0

  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1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42

  1

  0

  0

  0

  0

  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主动公开信息的概念和范围认识不足,对于及时公开的时限要求把握不严格,还存在信息公开和变更不及时、还不到位的情形。特别是部分双公示信息还存在延期公示的情形。

  二是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合法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过程中可以把握时限要求,但是很难保证所有答复内容的合法准确。另外,信息查找过程的记录和留痕还与应对可能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审查标准有出入。

  下一步,将进一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提高科室人员信息公开办理的主动意识,时限意识和查找过程的留痕一是。更要不断深入提高办理人员答复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全清单动态调整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两级部门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委的政务公开清单体系建设,确保职责全覆盖、事项无遗漏,对2020年我委的政务公开全清单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并按照要求对外公开。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北京 石景山)网址链接为http://www.bjsjs.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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