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集体资产监管办

信息公开年报

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集体经济办公室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06 16:20     来源:集体资产监管办

分享:
字号:        

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集体经济办公室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3月)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石景山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由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集体经济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石景山区集体经济办公室联系(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西口;邮编:100043;联系电话:010-68861910)。

一、概述

2017年,我办按照《条例》《要点》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贯彻落实《石景山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增强公开实效,助力我区绿色转型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17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了以集经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 规范工作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组织机关各科室将公众关注的热点、需要大家知晓的事项信息,除有保密规定和要求的除外,都列为公开内容。按月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17年集体经济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 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

(二)答复情况

答复11件,其中“同意公开”2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7年未产生相关费用。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7年针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行政诉讼

2017年针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0件。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7年,集经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创新等方面的问题。

2018年集经办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严格提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内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规范运作。二是加强和改进网站内容建设,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畅通政务公开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大与上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业务培训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客服信箱:sjsxxgkb@bjsjs.gov.cn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家园石景山
石景山12345接诉即办

北京石景山
北京石景山

主办: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建议您使用IE7.0以上版本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