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编制时间:2019年3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对照《石景山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由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编制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年度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解读情况、信息公开数据、存在不足及2019年重点工作。报告后附《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jsjs.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8号;邮编:100043;联系电话:010-88699516;电子邮箱:wqb@bjsjs.gov.cn)。
一、年度重点工作
(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区政府外侨办深入贯彻《条例》、《规定》要求,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照《要点》逐一落实,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依法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做好服务保障
1.加大APEC商务旅行卡推广力度,为企业解答申办过程中的疑问,不断优化申办流程,提升申办效率,助力企业国际化发展。
2.积极做好涉侨政策咨询和涉侨业务办理,广泛开展侨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社区侨法宣传角及社区宣传栏,向群众进行侨法宣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侨法宣传手册,充实社区侨法宣传内容,增强广大群众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深化信息公开管理,不断提升公开水平
1.按照《要点》要求全面强化公开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做到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全部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全面梳理工作内容,规范咨询接待流程,加强办内交流学习,确保每名工作人员做到熟知业务、热情接待,实施首问责任制,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四)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全区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一网、一门、一窗、一次”工作,协同区政务服务办和区经信委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积极推进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及网上受理工作。区政府外侨办所涉及的5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实现区政务服务大厅内“一窗受理”和互联网上“一网通办”,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理事项,切实助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
二、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情况解读
(一)围绕创建文明城区和服务冬奥会做好信息公开
2018年区政府外侨办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抓住北京筹备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的机遇,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任务,努力为全区营造良好的国际化语言环境。发布“2018年石景山区市民讲外语活动周”、“2018年石景山区外语游园会”等主题活动信息,吸引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做好“学外语、促创城、迎冬奥”为主题的市民讲外语活动宣传工作,激发市民学外语、讲外语的热情,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和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举办。
(二)围绕建设首都国际交往中心做好信息公开
围绕建设首都国际交往中心工作,持续扩大对外交往。发布了芬兰曼塔市政府友好访问团、丹麦中国友好协会、斯里兰卡中国友好组织青年团、中印文化交流代表团、意大利米兰文成同乡会、德国安可曼公司等多个国外政府、民间友好团体及企业来石景山区交流访问的信息,向市民充分展示了我区对外交流交往的情况。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信息公开
发布《石景山区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暂行管理办法(修订版)》,方便企业查询、申办。
三、信息公开数据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申诉、复议或诉讼。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和《要点》的有关规定,我办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法规文件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行政职责类信息2条;业务动态类信息41条。信息公开未收到举报投诉案例,未出现行政复议及违法情形。
2.公开形式
为了方便群众查阅,可直接在网络上查询到信息全文。除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外,还积极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平台主动公开,方便群众及时了解信息,并严格按要求制定年度报告并发布。同时,在网上公布区政府外侨办的联系电话及邮箱,由专门负责同志为群众提供优质咨询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针对区政府外侨办的依申请公开共1件,已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
(三)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针对区政府外侨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区政府外侨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未收到针对区政府外侨办的举报案例。
(四)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区政府外侨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人。2018年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工作会议1次,接受培训2人次。
四、存在不足及2019年重点工作
2018年,区政府外侨办按照《条例》、《规定》及《要点》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
1.信息公开数量偏少,需继续加大公开力度。
2.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存在公开滞后现象。
3.为群众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过程中存在部门间信息传递不顺畅、对政策更新解读不及时等现象,与其他部门间的沟通仍需加强。
2019年针对以上不足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同时不断丰富公开信息的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力求全面真实反映我区对外交往情况。
2.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精神,强化机制、落实责任,坚决杜绝“敷衍了事”、“突击公开”等现象的出现。
3.继续加强学习,确保办内人员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流程,对群众咨询的答复要做到“及时、准确、规范”,提升全办整体服务水平。
4.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积极拓展服务渠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网上政务服务事项系统的维护和更新升级工作,打通信息壁垒,实现部门间联动,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事项办理服务。
附表:
| 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 ( 2018 年度)
|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3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3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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