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zfxxgk.beijing.gov.cn/zfxxgk/11H000/sjsq_indx.shtml)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综合科(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323室;邮编:100041;联系电话:010-68862778)。
一、概述
2017年,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一、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一把手”亲自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政务服务办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科室为综合科,综合科科长直接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研究制定方案。年初,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及工作要点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部署各项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一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办法》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主动意识、责任意识。
(四)完善公开制度。严格按照《石景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范围、时限以及信息公开、意见反馈、登记等不同阶段的程序和审批制度。年初及时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对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对街道居民事务大厅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严格执行《街道居民事务大厅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使街道居民事务大厅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全区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完善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根据《石景山区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对进厅单位的组织机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操作规程、文书范本及办事结果信息等进行重新核实、梳理,及时更新,保证了进厅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同时,继续贯彻落实《石景山区行政审批咨询告知工作规则》,做到行政审批咨询服务标准化。
(二)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公开内容。今年完成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按照不重不漏、完整全面、上下衔接的原则严把审核关,坚持统一标准,确保我区公共服务事项信息的精简准确及服务流程的最优化。完成梳理区级公共服务事项828项,具体办事事项1272项,涉及我区42个部门,其中区属部门32个,垂直管理部门10个;街道公共服务事项942项的梳理审核工作。并会同审改办梳理形成了2017年石景山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通过网站对外公开。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拓展公开载体。
1.加强网上办事统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不断完善网上办事统一平台建设,使办事人能更直观的了解办事流程,接受群众监督,或通过网上办理,方便群众办事。一是推进一批事项在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我办与区经信委联合开发了网上办事统一平台,平台涵盖了驻厅审批事项的名称、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咨询电话和办理地点等公开信息,具有在线咨询和网上预审等功能,目前有15项事项可实现网上预审功能。二是推进一批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在移动终端办理。区人力社保局开通3台自助办理社保终端,目前有10余项业务可以在自助终端办理、查询和打印,在我市率先实现社会保险权益查询24小时自助服务。三是推进一批相互关联的事项模块化、组合化办理。推进一批相关联的事项围绕办事主题,进行流程组合呈现或优化,为企业群众提供场景式的办事导引服务,我办现已开始着手梳理、整合开办超市与餐馆的模块化流程。
2.研发政务服务综合电子地图。在网上统一办事平台建设我区政务服务综合电子政务地图栏目,方便群众对办事机构的定位查询,并可快速、便捷地查询区各级政府办事机构的主管业务、审批权限及范围等内容。
3.创建政务办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即可通过服务中心、业务咨询、意见建议三个板块,分别了解中心概况、信息公开指南、业务办理等相关信息,为群众办事咨询提供方便,也可在公众号内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举报,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使公众更好的享有知情权、便于监督,在坚持运用计算机网络、工作手册、操作规程索取卡和多媒体四种载体,对驻厅单位的组织机构、操作规程、文书范本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开的基础上,增置了电子触摸查询系统设备,进一步拓展了行政许可信息公开载体,加强了公开力度,促进了行政许可的阳光操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工作情况根据区政府的安排,在二层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供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在一层大厅开辟了文本录入区,配备了电脑,可登录相关网站查阅公开信息;并根据《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接收管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的工作规则》,及时整理全区各单位提供的主动公开文件,将公开资料按部门分类、同部门资料按移交资料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装盒管理,方便群众对公开资料检索查询。2017年,信息公开点共接收我区14个委、办、局及街道办事处提供的主动公开文件及国务院公报、政府公报共527余份,并已整理成册,放置于大厅资料台供办事人员查阅。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2017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33%;工作动态类信息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3.33%;机构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17%;领导介绍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17%。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中心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7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五、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今年,政务服务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部分类别的信息内容不够丰富,有待于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方面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需进一步摸索和借鉴这方面的成功经验;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等问题。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切实改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2018年,政务服务办将按照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扩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此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及时传达政务公开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加强大厅的公共查阅点建设,方便公众查阅;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扩展公开范围,进一步增加政务公开透明性。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积极探索,增强政务公开的创新性,把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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