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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发文机构]
[实施日期]
2025-03-06
[成文日期]
2025-03-06
[发文字号]
[废止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3-06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石景山区文化创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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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2024年12月31日区政府第1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实际工作,现将《石景山区文化创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石政发〔2015〕17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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