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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森林消防大队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

发布日期: 2021-02-26 发文机构: 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森林消防大队

2021年石景山区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收入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说明

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三)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其他情况说明

、名称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收入预算总表 (预算02表)

 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5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6表)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07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8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9表)

 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财政拨款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13表)

 

 

 

 

 

 

 

 

 

 

 

北京市石景山区森林消防大队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大队构成

大队编制职工5人,其中,七级正科管理岗1人,管理岗(八级)1人,九级管理岗3人。目前,根据区森防机构改革任务要求,其中,3人(含七级正科管理岗大队长1人)借调到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主要担负全区森林扑火任务;2人保留在区园林绿化局,从事森林防火任务。

2.职能任务

担负全区森林扑火任务的职能为:区级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区政府的指令,承担本区和跨区域森林火灾火场火灾扑救任务,负责区森防办的具体职能,并本区发生森林火灾后,除承担扑火任务外,还承担受困人员救助、火场信息采集和报送等任务,并协助森林公安部门做好火案侦破工作, 

同时,在不断增强森林消防应急救援能力基础上,逐步承担全区应急救援领域任务,实现汛期洪涝和地质灾害及其他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加快形成“冬季森林灭火、夏季洪涝和地质灾害救援,全年综合应急救援”的职能定位。

担负全区森林防火任务的职能为:区森林消防大队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局承担的全区森防任务要求,承担本区的森林防火督导检查、防火指挥中心应急值守、重点有林地域的巡护巡查、局属有林地域的初期火灾扑救,并协助做好全区森防基础设施的建设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  5 人,实际  5 人。

离退休人员  2  人,其中:离休   人,退休  2  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扎实做好新一年度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推动落实区级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全面提高队伍战斗力。

1.深入落实各项制度,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升

一是完善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区级队伍建设方案要求,完善装备配备、专业培训、制度建设、评比表彰、事务公开等工作。

二是梳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人财物的管理,做好工作台账。

三是制定培训计划和训练方案。有针对性的制定好培训计划(包含参加市级组织的各类培训),扎实调好队伍体能、队列、专业等科目训练,全面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创造拴心留人环境。深入细化落实薪资、福利、后勤及各项保障措施;组织队伍到军博、抗日战争纪念馆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与引导;加强居住环境改造,营造良好生活和工作环境。

2.完善森林扑火(防汛)预案,开展实战化训练

一是完善实战化应急预案和方案根据区域内扑火力量及森林资源分布,完善调整好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区级森防队伍森林火灾灭火方案,有针对性的开展两次以上实战演练。

二是规范日常训练内容。落实日训练计划推动落实季度、半年及年度实战化训练演练,探索训练新方式新方法。

三是加强重要时间节点战备保障。加强元旦、春节、两会、清明、五一、七一、十一及冬奥前奥运场馆及周边森林防火应急保障工作;有针对性的制定好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演练;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安全无意外。

四是拓展非防火期内应急任务。积极开展汛期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训练;扎实开展好各项防火业务培训;完成日常巡查、训练任务;履行汛期防汛战备值守职责,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加强有针对性的演练,全面提高防汛应急处置能力。

3.推动森防基地建设,加强各项保障工作

一是推动区级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工作落地。按照市级队伍基地建设标准和要求,积极协调各方,深入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加快推动落实区级队伍基地建设步伐。 

二是补充防护物资,加强设备保养根据森林防火工作实际需求和队伍建设标准,对队员防护装备和训练服装进行适当补充;非防火期内加强对各类灭火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是备齐各项战备物资。针对不同时期的应急战备值守任务,调整各类物资的采买,保障各项战备物资充沛。

四是加强车辆检查保养。加强应急保障车辆的维护与保养,确保遇有森林火灾及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出动。

五是完成区级队伍服务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区财政局相关财务工作制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队伍服务合同的招投标工作,为队伍不间断服务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1805496.00元,比2020年4894706.00减少3089210.00元,下降63.12%。其中:财政拨款1805496.00元,比2020年4894706.00减少3089210.00元,下降63.12%。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 1144496.00元,占总支出预算63.39%,比2020年879606.00元增加264890.00元,增长30.12%。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21年调入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相关公用支出经费增长,工资结构调整相关人员经费增长。

(二)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661000.00元,比2020年4015100减少3354100.00元,下降83.5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3人借调到应急管理局负责扑火任务,项目经费划转到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森林防火经费

四、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180.5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000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5200.0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元,2020年预算数0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元,2020年预算数0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9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元,2020年预算数0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9000.00元,比2020预算数34200减少15200.00元,主要原因:减少了一辆车的经费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18000.00  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

    (四)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 个,占全部预算项目 1 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6.1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39.28万元,其中:车辆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其他情况说明

请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公开其他适宜公开的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日常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预算总表 (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6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9表)

10.财政拨款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10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11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12表)

部门预算(草案)情况说明要求

 

一、部门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责:根据相关文件,简明扼要阐述部门情况。(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内设……处室,分别为……;下属……预算单位,分别为……)

1)部门机构设置指部门(本系统)内设机构数量及名称,不要求将各内设机构及下属预算单位逐一单独说明。

2)部门职责指部门(本系统)总体职责说明。

2、人员构成情况:部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报。

3、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重点说明2020年的主要工作,指导思想及原则不作着重说明,字数控制在2000字内。

二、收入预算说明:上年数据(请各单位从2019年预算批复文件中查询)、增减因素、增减率等需要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如无增减变化情况,请统一表述为“与上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上年数据(请各单位从2019年预算批复文件中查询补充)、增减因素、增减率等需要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计算补充;如增减情况不变,请统一表述为“与上年持平”。

四、重点事项说明:

1、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由执收部门填写。只填报收入,不填报支出,并注明:支出已纳入一般预算统筹使用。没有的部门可填写“xx部门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为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

3.如果部门对公开国有资产占用以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等其他情况有疑问,请咨询相关业务科室。

主办: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