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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2. [发文机构]
  3. [实施日期] 2026-03-30
  4. [成文日期] 2026-03-30
  5. [发文字号]
  6. [废止日期]
  7. [发布日期] 2026-03-30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季度新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需求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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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石景山区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实施细则》,石景山区新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实行指标分配制度,全年按照季度共4次开展需求申报和指标分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原则

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兼顾、服务发展、动态管理”的原则,在市人才工作局下达的指标范围内,结合石景山区功能定位和高质量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各用人主体所属行业领域、经济和社会贡献、发展潜力、人员结构和引才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科学合理分配办证指标。

二、单位申请条件

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可注册开户并为其聘用的人员办理工作居住证:

1.在石景山区登记注册并缴纳税费。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申请当年或上一年度年纳税额(不含个人所得税)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符合石景山区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方向的重点企业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对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医药健康等市、区重点发展产业领域成立时间5年内的初创企业,对纳税额不做要求;

2.主营业务范围未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范围;

3.依法经营,信用良好,劳动关系和谐,上年度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三、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一般应在用人单位工作满3个月,且近3个月应税收入达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为准)1.2倍,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刑事犯罪记录,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3.国家和本市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类奖项的获奖人;

4.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中工作,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4倍的人员;

5.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工作,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8倍的人员;

6.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其他专利授权或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其相应知识产权成果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

7.近三年累计自主投入超过500万元或股权类现金融资大于1000万元或近三年平均每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排名前五位的自然人股东;

8.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贡献突出且近3年每年纳税额20万元(含)以上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人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状况,适时调整纳税额度)。

四、申报流程

点击下方链接进入小程序,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在2026年4月8日中午前完成线上需求申报(一家企业仅需填报一次,请勿重复填报)。2026年第二季度的新办指标将在集体研究通过后,及时以下发短信的形式通知各单位经办人员。

https://mp.weixin.qq.com/s/q9JYU9yHIvHqgqj_CpDCZA

五、注意事项

(一)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新办证件需求,如有虚假申报将暂停办理业务,取消申报资格,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各用人单位获批指标后原则上应在当季度内完成办理,过期未办指标将被收回,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下个季度的指标分配。

(三)未获得指标或未按时提交需求的单位无法办理新办业务,请关注下个季度的需求申报工作通知。

(四)为持证人员办理证件续签、聘用单位变更、子女随往等业务不占用新办指标,无需申请。

(五)《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业务办理平台:北京国际人才网https://www.bjrcgz.gov.cn/

(六)《北京市石景山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业务办理指南》下载方法:北京国际人才网—工作居住证业务办理指南—石景山区。

咨询电话:010-88699112、010-88699258

工作日9:00-12:00 14:00-17:30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组织部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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