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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3年4月1日,醉酒的孙某在回家时走到某小区南门外小解,刚准备解腰带,发现醉酒的范某在其面前,孙某鞠躬给范某道歉,因其喝酒没站稳将范某拱倒在地,导致范某右肘关节及右足挫伤。因孙某不给付范某医疗费用,故范某起诉至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由孙某赔偿范某医疗费1999.6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400.00元,共计4399.60元。因孙某未履行法定义务,范某向梨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干警依法向孙某送达执行文书,多次拨打孙某电话,均无人接听。面对企图逃避执行的孙某,执行干警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冻结其银行账户款项和微信余额。迫于法律威慑,孙某主动来到梨树法院,承认逃避执行的错误,并全额缴纳执行案款,案件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以上案例均是人民法院利用失信惩戒措施倒逼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的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失信惩戒措施增加被执行人失信成本,有效遏制失信行为的重要作用。案例中,针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案件,人民法院充分适用纳入失信、限制消费措施,使其切身感受到失信行为对参与社会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深刻认识到守法守信的重要性;针对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通过法律、经济制裁以及社会名誉的负面影响来惩罚失信行为,有效限制失信企业的市场行为,形成社会压力和束缚,进而在全社会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事事守信,路路畅通”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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