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朱某借款,借款到期后未归还。朱某多次催讨无果,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谭某某一次性归还4.1万元。因谭某某未履行,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谭某某拒绝沟通,法院邮寄的法律文书亦被拒签。法院依法查封、冻结其名下财产,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面对无法贷款及出行受限等惩戒,谭某某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了全部款项,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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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12345接诉即办
北京石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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