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只因与亲戚朱某发生矛盾,吴某某便找到陈某某,合谋通过网络发帖抹黑朱某。二人从信息贩子手中购买了1400余条敏感个人信息,并精心挑选出与朱某同一时间段入住同一酒店的20余名女性信息,其中还包括朱某所在学校即将参加高考的女学生。他们利用这些信息编造诋毁朱某私生活的帖文,配上吸引眼球的标题,在知名网站发布。帖子迅速引爆网络,阅读转发量超过200万次。吴某某和陈某某的行为,给被害人朱某的工作、生活及其所任职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最终,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人吴某某、陈某某等定罪量刑: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其余参与买卖个人信息的人员亦均获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