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石景山发改(审)〔2026〕25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首钢北区生活垃圾密闭式清洁站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延期的请示》(石城管委字〔2026〕4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继续开展首钢北区生活垃圾密闭式清洁站相关工作,我委《关于首钢北区生活垃圾密闭式清洁站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石景山发改(审)〔2024〕3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4月15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关于首钢北区生活垃圾密闭式清洁站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石景山发改(审)〔2024〕31号)执行。
请据此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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