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石景山发改(审)〔2026〕27 号
北京实兴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北京超智算人工智能创新示范园外电源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实兴集团字〔2026〕23 号)和《关于北京超智算人工智能创新示范园外电源建设工程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实兴集团字〔2026〕24 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石景山分局《关于北京超智算人工智能创新示范园外电源建设工程“多规合一”协同意见的函》(京规自基础策划(石)函〔2026〕0002 号)《关于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北 II 区创业创新园升级改造工业用地前期开发项目市政管线工程“多规合一”协同意见的函》(京规自基础策划(石)函〔2023〕0023 号)等相关前置要件,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北京超智算人工智能创新示范园外电源建设工程。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北京实兴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苹果园街道,东、北至刘娘府变电站,西至金顶街变电站,南至琅山路。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电力绑管7Φ150 热浸塑钢管176米 , 电 力 排 管 6Φ150+2Φ150 热浸塑钢管83米、12Φ150+2Φ150CPVC 管 199 米、12Φ150+2Φ150 热浸塑钢管351米、21Φ150 热浸塑钢管 28 米,电力顶管Φ1050(内敷设12Φ150+2Φ150 热浸塑钢管)15 米;新建直线井7座、转角井1座、三通井 5座、四通井2座、三层竖井2座,将1 座现状直线井 改 造 为 三 通 井 ; 新 建 二进八出分界室2 座。敷设ZC-YJY22-8.7/15kV-3×300mm2电缆8442 米、GYDFH-48B1.1,ZSC光缆 4413 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541 万元,其中工程费 296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10万元,预备费169万元。全部由区级财政资金解决。
五、请你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京建法〔2018〕7 号)及《关于调整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种类及应用工程部位的通知》(京建发〔2019〕148-3-号)要求,在工程建设中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
六、请你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资金。
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 号)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要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结合群众务工需求,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委审批,并严格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及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管理及成本管控。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 |||||||
项目名称:北京超智算人工智能创新示范园外电源建设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北京实兴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 细项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 (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注 | ||
勘察 | 全部 | 31 | 核准 | 已由京石景山发改(核)〔2026〕6号批复 | |||
设计 | 全部 | 105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由京石景山发改(核)〔2026〕6号批复 | ||
施工 | 全部 | 2962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全部 | 66 | 核准 | 合同估算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核准金额 | |||
重要 设备 | 全部 | 含在施工中 | |||||
重要 材料 | 全部 | 含在施工中 | |||||
其他 | |||||||
核准意见说明: | |||||||
无。 |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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