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石景山发改(审)〔2026〕52 号
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首康路(体育场西路-体育场南街)污水及再生水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京公联文〔2026〕280 号)以及《关于申请核准首康路(体育场西路-体育场南街)污水及再生水管线工程项目招标方案的请示(京公联文〔2026〕279 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首康路(体育场西路-体育场南街)污水及再生水管线工程。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位于石景山区八角街道,西起体育场西路,东至体育场南街。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沿首康路(体育场西路-体育场南街)道路规划永中以北 5.5 米新建 D400 毫米的污水管道200米(主管长度 157 米、两侧地块预留支管长度43 米),下游接入体育场西路拟建 D400 毫米污水管道。沿首康路(体育场西路-体育场南街)道路规划永中以北 7.5 米位置,新建DN200 毫米的再生水管道 280 米(主管长度 248 米、两侧地块预留支管长度32米),西侧与体育场西路拟建 DN200 再生水管道衔接,东侧与体育场南街拟建 DN200 再生水管道衔接。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47 万元,其中工程费121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19 万元,预备费7 万元。全部由区财政资金解决。
五、请你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的意见》(京建法〔2018〕7 号)、《关于调整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种类及应用工程部位的通知》(京建发〔2019〕148号)要求,在工程建设中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六、请你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资金。
七、本批复附《建设工程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3-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八、本批复有效期两年,请据此抓紧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委审批,并严格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及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管理及成本管控。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 年9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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