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处,各区属机构:
经2026年9月17日北京市石景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
任命李凤芹同志为石景山区民政局局长,免去其石景山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任命刘长余同志为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张雪飞同志为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任命王鑫同志为石景山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卢满钧同志的石景山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倪斐远同志的石景山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岳赞同志的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洪江同志的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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