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辖区失独人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关爱保障工作,减轻失独人员住院护理经济负担,我单位拟通过比价方式采购失独人员住院护理保险服务,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保险机构参与比价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失独人员住院护理保险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石景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3.参保对象:本辖区已认定的失独(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最终以实际参保花名册为准。
4.保险服务期限:1 年,保险生效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期满后视履约情况可协商续期。
5.项目预算:单人保费最高限价_450_元 / 人・年,超出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主要保险服务需求
1.住院护理津贴: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治疗,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护理补贴;无免赔住院天数。单次住院最高赔付_15_天,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赔付最高_180_天。
2.其他可选保障(可按需调整):意外伤害身故 / 伤残保障、重大疾病一次性给付、意外医疗等。
3.理赔要求:理赔流程简便高效,简化特殊群体理赔材料;开通咨询、报案绿色通道;明确理赔时限,及时拨付理赔款项。
4.配套服务:提供政策宣讲、理赔上门协助服务,配合采购单位做好对象信息核对、保单告知、理赔答疑等工作。
5.人员动态调整:保险期内,参保对象发生新增、退出、死亡等变动,保险公司应配合做好人员变更、保费增减等处理。
以上为基础需求,报价单位可在不降低保障标准前提下提供更优保障方案。
三、参与比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机构,具备健康险、意外险经营资质;分公司参与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
2.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在本地设有服务网点,能够提供线下理赔对接服务。
3.近三年内无重大金融监管处罚、无重大理赔纠纷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价文件组成(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函及报价明细表(明确单人保费、总报价,各项保障责任、赔付标准);
2.单位营业执照、保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的提供授权文件;
3.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承保方案、理赔流程、绿色通道服务、人员变动处理、应急服务措施;
4.近同类计生特殊家庭保险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可选);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价文件一式_叁_份,密封包装,封套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
五、报价递交时间及方式
1.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 ,逾期递交视为无效。
2.递交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卫生将康委员会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也可接受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_641533133@qq.com_,纸质原件后续补齐。
六、比价评审办法
采购单位成立比价评审小组,在全部有效报价文件中,综合比对保障方案、赔付标准、保费报价、本地服务能力、理赔效率、过往业绩等因素,择优确定成交单位,并非完全以最低报价中标。比价结果将进行公示。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收取比价报名费。
2.报价单位应充分理解本项目服务对象特殊性,所报方案必须适配失独群体实际保障需求。
3.成交单位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天 联系电话:68830992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6号院
石景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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