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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要求,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租赁当事人要完成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过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签订合同的,机构或企业应在【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签约备案,这种情况不用承租人自己去备案,督促企业按要求备案就行。目前,我市头部企业(如链家、自如、我爱我家、麦田、相寓等)已与房屋租赁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租赁合同完成签约后同步就完成了合同备案。房主与租客“手拉手”成交签订租赁合同的,可以通过手机端、电脑端、线下便民服务点和各区服务窗口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完成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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