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物业管理体制改革,在老旧小区中持续推动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委员会、业委会(物管会)、业主、物业服务人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和架构,完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写好老旧小区改造“后半篇文章”,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实现从“改好”向“管好”转变,特印发《石景山区“老房子 好服务”专项行动方案暨住宅老旧小区完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2025年-2027年)》。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旨在完善石景山区范围内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相关措施有效落实。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包含“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三部分内容。主要任务部分共明确了4类行动、15项内容。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包括引导居民自觉维护改造成果,共同遵守社区公约;推动物业与社区党建融合,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常态化服务;鼓励未完成房改的产权单位参与基层治理,加强业委会(物管会)依法履职与监督。
二是深化物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市场化专业化转型。包括建立无物业小区台账,分类实施管理,2027年底前实现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强化央地协同,推动央产老旧小区市场化进程、实现“大物业”整合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推广“物业城市”“物业服务+生活服务”等模式,拓展物业经营渠道;开展“好服务”提升行动,着力解决物业服务意识弱、保洁不到位、停车乱、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三是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补足民生短板弱项。包括压实老旧小区改造后维保主体责任,加强新增公共空间运营与活力激发;规范停车管理,推动资源共享与市场化运营;强化垃圾分类,更新桶站设施,压实物业责任;推动老旧电梯更新,保障出行安全;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开展社区体检,整合闲置资源,系统性补齐功能短板。
四是宣传先进典型有效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包括培育党建引领强、改造效果好、业委会(物管会)作用实、物业服务优的示范小区;定期发布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领域优秀案例及问题警示,扩大社会影响;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解读业主权利义务及物业服务标准,推动物业服务公开透明。
四、有哪些落实措施和工作进展?
1.组织领导:依托区级党建引领物业管理专班全面加强对“老房子 好服务”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
2.会议机制:工作专班定期召开推进会,听取相关部门和街道的工作汇报。遇有重大问题,随时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专项工作进行研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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