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答

什么是厨余垃圾?

日期:2025-07-13 23:06     来源:首都之窗

分享:
字号: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厨余垃圾,是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客服信箱:sjsxxgkb@bjsjs.gov.cn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家园石景山
石景山12345接诉即办

北京石景山
北京石景山

主办: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建议您使用IE7.0以上版本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