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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简称区房屋征收中心)是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根据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简称区政府房屋征收办)的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实施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会同区政府房屋征收办负责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调查登记,公布调查结果。
(三)会同区政府房屋征收办编制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及征求意见工作。
(四)负责与被征收人协商并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五)负责补偿资金的发放、管理和安置房源使用情况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被征收房屋的拆除工作。
(七)协助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做好征收补偿决定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机构的选定及管理工作。
(九)具体负责房屋征收现场管理工作。
(十)会同区政府房屋征收办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十一)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资料的立卷归档及移交工作。
(十二)会同区政府房屋征收办承担本区房屋征收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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