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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市已建立了供热气象会商机制,每年采暖期前和采暖期临近结束时,市城市管理委与市气象局等部门进行气象会商。根据气象会商的结果提出对居民是否提前或延长供热的建议,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按照全市对冬季供热工作的统一要求,正式采暖期前7天开始点火试运行。点火试运行是为了给正式供热做准备,是对夏季设备维修和供热系统调试进行的摸底考试,是为了提前暴露出设备或系统运行问题,以便及时修复完善,确保正式供热时的供热质量。

  • 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本市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用户对采暖期时间有特殊要求的可以与供热单位另行约定。

  • 没有变化。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应满足以下要求:

  • 没有变化。即对报废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2万元;报废符合条件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5万元。对报废新能...

  • 没有变化。即申请报废更新补贴所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为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排量需在2.0升及以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买的乘用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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