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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维增亲属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告知书(京石社保退待告字〔2026〕第42号)

日期:2026-05-15 09:09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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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增亲属:

经核查,王维增,社会保障号码:210283********3117多享受2011年12月至2012年5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17032.7元,大写壹万柒仟零叁拾贰元柒角。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北京市石景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后续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收款账户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银行账号:0200013409014439078

开户银行:工行八角支行

附言:王维增待遇退回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西街6号院石景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010-81927521转资格认证组

联系人:资格认证组

北京市石景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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