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北京欣利日宝商贸有限公司利害关系人 :
本局于2026年01月05日依法对北京欣利日宝商贸有限公司作出《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告知书》(京石市监宝告字〔2026〕第05153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摘要如下:拟撤销北京欣利日宝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05月05日取得的设立登记。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告知书》(京石市监宝告字〔2026〕第05153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送达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梅琼,刘于铭 联系电话:010-88604539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永乐东小区甲62号院105室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1月0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