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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农发展(北京)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利害关系人—撤销登记(备案)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5 15:30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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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登记(备案)文书送达公告

京石市监苹撤送告〔202601-01


京农发展(北京)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利害关系人:

本局于20251223依法对京农发展(北京)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虚假登记(备案)告知书》(京石市苹告字〔2025〕第1207号)(京石市苹告字〔2025〕第1209号)(京石市苹告字〔2025〕第1210号)(京石市苹告字〔2025〕第1211号)(京石市苹告字〔2025〕第1212号)(京石市苹告字〔2025〕第1213号)(京石市苹告字〔2025〕第1214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摘要如下:拟撤销京农发展(北京)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5年01月13日变更的非自然人股东登记(备案)。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之日起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虚假登记(备案)告知书》(京石市苹告字〔2025〕第1207号)(京石市苹告字〔2025〕第1209号)(京石市苹告字〔2025〕第1210号)(京石市苹告字〔2025〕第1211号)(京石市苹告字〔2025〕第1212号)(京石市苹告字〔2025〕第1213号)(京石市苹告字〔2025〕第1214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送达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张营、李朝阳      联系电话:88931348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西井路15号静洋大厦B座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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