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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第六险”为民生福祉“护”航 ——《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26-04-08 09:15            来源:北京市石景山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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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失能的张奶奶今年90岁,住在山东济南中海锦年长者公寓,享受定时翻身预防压疮、专业鼻饲护理、针对性康复训练等专业照护服务,每月照护费用约9000元。

“母亲每月能享受最高2000余元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再叠加每月最高800元的养老消费券,一个月最高能减免近3000元,这可不是笔小数目。”谈及母亲享受的支持政策,张奶奶的女儿言语间满是欣慰,“母亲能在专业机构得到悉心照料,我们做子女的也能安心工作。”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曾是无数家庭的现实困境,如今,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将正式从局部试点走向全国推开,为千万家庭带来制度性保障。3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护险制度,到2028年底制度在全国范围基本实现全覆盖。用人单位以及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未就业城乡居民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长护险。

如何看待长护险实施的必要性与推广基础?怎样促进筹资稳定可持续?制度将对新业态发展起到哪些作用?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专家、政府部门及市场机构。

制度平稳起步 顺应群众所盼与社会所需

什么是长护险?国家医保局副局长王文君在3月26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简单来说,这是社会保险的一项新险种,通过人人参保筹集资金,为失去正常活动能力的参保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对所发生的护理费用予以报销。

“长护险‘护’的是失能人员的尊严,‘解’的是家庭的照护难题,‘增’的是社会的发展动力。可以说,这是一项妥妥的暖心之举。”王文君用“刚需、减负、拉动”三个词来概括实施该项制度的重大意义——

对失能人员来说,通过专业的护理可以极大幅度提升生存质量,让洗澡、理发、吃饭、换药不再是“病床上的奢望”,而是在床边触手可及的悉心照料;对失能人员的家庭来讲,可以减轻经济上和照护事务上的双重负担,有了社会化和专业化的服务,家里的其他成员可以从繁重的照护事务中解放出来,投入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对产业来讲,制度的建立催生了新业态和新模式,比如辅助器具的研发生产和租赁、失能等级评估、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等,这些都可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建立长护险制度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升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的必要之举。”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副研究员张盈华表示,随着80岁以上高龄人口失能概率的大幅上升,家庭照护失能人员的负担逐渐演化为一种社会风险,亟须通过制度性安排应对。同时,这项制度有助于推动失能人员的护理从医院转向社区、长期护理服务机构等渠道,让医疗资源更加集中地投向急症治疗。

长护险制度的建立经历了“试点—评估—再试点—再评估—启动全面推开”的历程。王文君介绍,从2016年试点启动以来,10年间,试点覆盖地区从最初的15个拓展到2025年底的92个,覆盖人群已经达到3.08亿,基金累计支出超过1000亿元,为超过330万失能人员提供了护理服务支持,减轻了失能家庭负担。

2018年,北京市石景山区作为北京市长护险试点区,率先在鲁谷、八角、八宝山3个街道开展试点工作。2020年9月,石景山区成为全国第二批长护险制度试点地区之一。石景山区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3月,全区2026年度长护险参保人数43.9万人,累计享受待遇人数6663人,长护险累计签约护理服务机构数量78家,累计基金收入4.31亿元,支出3.31亿元。

王文君表示,各地的试点工作在统筹城乡的制度模式、多元共担的筹资机制、科学合理的待遇确定机制、行之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形成有益探索。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总结提炼试点经验,陆续出台了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服务机构定点管理、服务项目目录、长期照护师培训培养等文件,为制度全面建立、稳健运行夯实了基础。

张盈华告诉记者,试点工作积累了诸多可复制的经验,如一些地区将职工、居民纳入统一制度,将资金归集至统一资金池统筹管理,最大化应用了社会保险大数法则,实现风险的分散与共济;部分地区探索未成年子女参保免缴费政策,大幅减轻了多子女家庭的缴费负担;还有地区对定点服务机构实施划片区均衡分布,保障失能人员可就近获得居家上门服务,提升了服务递送的及时性。

“总体来看,长护险制度实现了平稳起步,制度设计规范、前沿,符合社会保险制度创新的需要以及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需求,较低水平的保险费率、注重保基本的待遇保障坚持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为制度未来的发展预留了空间。”张盈华表示。

改革稳中求进 政策红利逐步释放

统筹层次上,可以从市地级统筹起步,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探索省级统筹;推进节奏上,各省份分步分批推进改革,有条件的市地可以先行,不搞齐步走、“一刀切”;覆盖人群上,可以先从职工人群起步,再逐步覆盖城乡居民,也可以同时纳入制度覆盖范围;保障对象上,从重度失能人员逐步扩大至中度失能人员——长护险制度建立的路径,充分体现了“积极稳妥、稳中求进”的改革基调。

“这样的渐进式改革思路,既认识到人口老龄化的紧迫性、群众期盼的迫切性,又尊重了制度建设的客观规律。”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丁继红表示,《意见》确立了国家层面统一规范政策制度的方向,同时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先行一步”,体现了顶层设计的刚性约束与基层探索的弹性适配;同时,《意见》明确未就业城乡居民费率从0.15%左右起步、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过渡到0.3%左右,为原试点地区调整完善政策、逐步向国家规定靠拢留出3年时间,这种平稳过渡的安排,体现了对过往政策安排和群众预期的谨慎考虑。

积极稳妥推进长护险制度改革,丁继红从制度设计、筹资安排、服务供给、基金监管四方面给出建议:一是坚持统一标准、分步推进制度整合,解决碎片化问题;二是坚持独立险种,严格区分长护险与医保基金,渐进健全多元筹资机制,做好费率动态调整;三是加快服务队伍建设,逐渐补齐供给短板;四是加强基金全链条监管,守住基金安全底线。

同时,各地在试点实践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亟待破解之策。张盈华在调研中发现,中西部地区、偏远山区等地由于人员居住分散且劳动力人口外流,存在护理服务递送难度大、地方筹资能力不足的双重制约;在长护险“缴费责任对应待遇权利”原则下,城乡居民除财政补助外仍需个人缴费,部分群体对制度的理解尚且不足。

“改革推进过程中,需兼顾区域发展差异,将筹资能力、缴费能力、服务递送能力中游偏下地区的实际情况作为重要参考;充分考虑制度的福利刚性与长尾风险,避免盲目拓宽保障范围、提高待遇水平,防止基金压力过大转嫁至缴费人群或地方财政。从保障水平来看,要优先实现制度全民覆盖,让所有公民在面临失能风险时都能获得保障,再在条件具备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待遇水平,提升群体缴费意愿。”张盈华建议。

健全筹资机制 激发参保热情

长护险筹资机制方面,《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的多元筹资渠道。对参保城乡居民,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还对特困人群、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参保给予分类资助,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我国人口老龄化率区域分布不均,经济欠发达、偏远地区老龄化率偏高,地方财政与医保基金运行面临较大压力。张盈华建议,可参照现有城乡居民医保中央财政分档补助标准,逐步适度提高对西部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医保基金结余量较弱地区的长护险中央财政补助比例,保障制度在基层稳妥起步。

“目前部分试点地区存在过度依赖医保基金划转作为长护险核心筹资来源的现象,资金可持续性压力凸显。”丁继红建议,未来应鼓励开发商业补充型长护险产品,支持慈善基金、福彩公益金等补充长护险基金,形成完善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

同时,《意见》要求,做好长护险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对此,丁继红认为,制度设计要明确待遇衔接原则,当同一对象同时符合多项政策条件时遵循“就高不就低”与“择一享受”原则。同时,还需整合服务资源供给,推动评估标准互认、数据跨部门共享,实现集约高效管理。

“在长护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的基础上,应将基金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纳入统一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丁继红建议。

待遇保障方面,《意见》明确长期护理服务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未就业城乡居民50%左右、单位职工与退休人员70%左右,灵活就业人员依据选择的参保政策类型享受相应待遇,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意见》同时提出,在完善量能筹资机制、均衡就业人员与非就业人员缴费责任的基础上,逐步适度均衡待遇水平。

张盈华表示,由于试点地区多数实行职工与退休人员个人缴费部分从医保个人账户划转,全国大部分地区职工医保结余可支撑该调整;单位缴费部分通过医保费率调整解决,不增加直接缴费负担。“目前长护险推行的核心是鼓励城乡居民广泛参与。政策宣传方面,要让群众认识到长护险是与基本医保同等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强调制度的社会互助、团结帮扶属性,激发个人缴费积极性。”张盈华说。

优化服务供给 提振银发经济活力

长护险制度不仅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络,也成为撬动银发经济发展、培育新职业的重要支点。

“制度实施以来,养老服务的可及人群有效扩大,机构入住率显著提升。”中海康养运营总监王峰介绍,从市场反馈看,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的入住率普遍比非定点机构高出10至15个百分点,背后正是政策红利释放的强大吸引力。

王峰告诉记者,长护险制度对定点机构的医护人员配比、服务项目规范、质量评估体系等都有明确要求,从申请审批到日常运营全程都有严格监管。“为了达到标准,我们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加强护理人员专业培训、细化照护流程,让每一位入住老人都能享受到标准化、专业化的服务。”他说。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10年来,长护险共拉动社会资本投入相关产业超600亿元;目前全国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已经达到1.2万家,约有37万名从业人员。同时,“长期照护师”这一新职业应运而生,2025年已超过1万人持证上岗,基本实现各省份全覆盖。

展望未来,如何通过长护险的制度设计优化服务供给,激发相关产业增长活力?丁继红建议,要将基金支付范围延伸至产业链上游,如将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智能监测设备、适老化改造等服务纳入支付目录,并根据技术进步和成本变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同时,鼓励地方探索将跌倒风险评估、健康干预等服务纳入支付,推动长期护理从被动照护向主动预防转变。

规范职业发展方面,丁继红建议,目前长护险支付主要依据服务时长和项目,对服务质量差异体现不足,应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异化支付机制,探索“按质支付”——对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认证的长期照护师,其服务可享受更高支付标准;对服务质量评价优秀的定点机构,给予绩效奖励。这既能激励从业人员提升专业能力,也能引导服务机构优化服务质量。

(中国财经报记者:吴宇宁 张思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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