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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为确保资金账目清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按照小区、楼幢、单元、分户四级设账管理商品房维修资金。
商品房维修资金由购房人(业主)交存;归购房人(业主)所有。
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所属各管理部负责其所在辖区内商品房维修资金各类业务,商品房维修资金交存业务可以跨区办理,支取业务只能在其房屋所在辖区管理部办理。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简称维修资金,有些地方也俗称大修资金。按照所交资金的住宅(房屋)性质划分,分为两类,一类是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商品住宅(即商品房)的购房人(业主)交存,也称商品房维修资金,简称商维资金;一类是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及购房人(...
申请自采暖补贴事项可以采用线上申报、线下申报和电话申报三种方式。方式一:线上申报 第一步:登录【北京燃气】APP,在首页点击【采暖补贴】第二步:在弹出框点击【补贴报数】第三步:填写燃气表读数并上传一张带有燃气表计数器的照片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方式二:现场申报用户可携带燃气卡...
公租房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购买政策性产权住房(含棚改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后,不再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的,应腾退公租房。购买的政策性产权住房暂不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产权单位应当安排合理的过渡期。过渡期按照竣工交付房屋装修情况确定。其中,全装修成品交房的,过渡期自购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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